3000字读懂腾讯音乐垄断案处罚决定书

来源:品途发布:07-26 14:08阅读:638原文链接
摘要:音乐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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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

本案调查的具体事件,是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这是中国音乐反垄断第一案,也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起恢复市场竞争状态案件。

消息出炉后,专家媒体从不同角度做了报道分析,独家版权等模式历来广受争议,业内各方也对这一举措表示支持。不过,目前很多用户及业内人士对市场将发生的具体变化,还存在不少疑问。本文从处罚决定书中的论述出发,试图对受关注度最高的几个关键问题——如头部版权何时开放,什么是音乐版权“最惠国待遇”,版权授权模式将如何改变等——做一次梳理分析。

读懂这几个问题,或许也就能读懂此次反垄断调查的真正含义所在。

周杰伦等头部独家版权,30天内全部开放

这次案件的重要意义令其备受关注,据悉,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第一起案件。这充分说明腾讯在音乐市场的垄断行为对竞争秩序已造成很严重的不利影响。

在相关部门“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的具体要求中,第一条也正是要求解除独家版权协议。

腾讯音乐到底占有多少独家版权?

2016年,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时,曲库和独家资源的市场占有率均超过80%。

而当前,据媒体最新统计分析,在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多个地区的唱片公司合作中,腾讯音乐版权独家占有率约90%,分别与英皇、东亚、TVB、杰威尔、华研、相信音乐、福茂、飞碟,SM、YG、JYP、CJ等公司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并对部分厂牌进行了投资。目前,周杰伦、五月天、SHE、张艺兴、TFBOYS、蔡徐坤、凤凰传奇等头部艺人的版权都在腾讯音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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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腾讯音乐部分独家版权清单)

 

调查结果显示:腾讯音乐的垄断行为“一是可能提高版权资源壁垒。二是可能增加用户转换成本。三是集中后市场进入活跃度不高。”

因此,处罚决定明确要求腾讯音乐限时解除独家版权协议。原文如下:

不得与上游版权方达成或变相达成独家版权协议(版权范围包括所有音乐作品及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其他排他性协议,已经达成的,须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与独立音乐人(是指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的原始权利人,并以个人名义与音乐平台进行版权授权,且从未与任何唱片公司或经纪公司签订协议的自然人或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除外。与独立音乐人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与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这一段内容信息量很大,其中讨论度最高的是以下两个问题。

1、什么是变相达成独家版权协议?

独家协议,指的是直接约定独家授权,包括词曲版权和录音版权。其转授权的主动权在腾讯音乐。而变相独家协议,包括以非独家协议的名义签署,但通过隐性操作限制其他平台获取相关版权的情况。

根据决定要求,腾讯音乐不能与上游版权方新签独家协议,已经签署的也必须在30天内解除。这意味着,腾讯音乐握有的周杰伦、五月团等所有头部独家版权,最晚在8月22日前,都必须变成非独家合作模式,真正开放给其他平台。

独家版权作为腾讯音乐的护城河,自然不会愿意轻易放手。不过,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要求非常明确,通过独占版权实施垄断的情况,不能再出现。

2、上游版权方、独立音乐人的范围分别是什么?

文件中对独立音乐人的限定非常明确。不管是大唱片公司,还是小厂牌、工作室,以及曾属于大唱片公司后来解约的音乐人,都属于上游版权方范围,而非独立音乐人。

同时,在音乐市场中,上游版权方包括的也不仅仅是专业的音乐公司。例如综艺节目音乐版权,电视OST版权,乃至如近期与腾讯音乐合作的NBA等内容版权,都属于“与上游版权方”合作版权范围。相关独家协议都必须解除。

对于腾讯音乐而言,这无疑意味着其所谓版权护城河的彻底瓦解。今年以来,腾讯音乐换帅换将,频繁调整组织架构,显然,也是想提前应对全新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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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预付金将被取消,唱片公司版权费或回归合理

唱片公司高额的版权费,严重影响中国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内音乐人的收入也受到大幅挤压。因此,这也成为处罚决定出台后,行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

对此,决定要求腾讯音乐“依据版权实际使用情况、用户付费情况、歌曲单价、应用场景、签约期限等因素向上游版权方报价,不得通过高额预付金等方式变相提高竞争对手成本,排除、限制竞争。”

什么是高额预付金?

目前国际通用的音乐版权付费模式是按实际使用情况收取版权费。即使有预付金,也只占实际使用费的很小比例。但在中国,高额的预付金往往是实际使用费的好几倍之高,且不会退回。

也就是说,音乐平台如果采买了大唱片公司的版权,哪怕完全没有被使用,往往每年也都得交数亿元的费用。很多老的版权内容播放量目前已经很低,但预付金每年还在快速上涨。这种情况下,新的玩家想要入场竞争,难度极大。

根据文件明确要求,中国音乐市场饱受争议的高额预付金模式,需要被取消,改为按实际使用情况收费。这将有力促进大唱片公司的音乐版权费回归合理区间。而中国音乐人群体,则可能会获得更多发展机遇。

另一个重点:腾讯音乐需要落实公平授权

此次处罚决定中,有一个目前被媒体关注相对较少,但重要性却非常突出的内容。这就是对腾讯音乐需要落实公平授权的要求。

决定原文表示,腾讯音乐“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当事人优于其他竞争对手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范围、授权金额、授权期限等,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协议或协议条款。已经达成的,须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

这是一个很具必要性和前瞻性的要求。其背景是,腾讯音乐与众多唱片公司存在大量交叉投资,形成利益绑定关系。近年来腾讯音乐还在加速这方面的布局。

以和三大唱片的持股关系为例,腾讯和腾讯音乐斥资约70亿美元先后购入了环球音乐共计20%的股份。腾讯音乐持股华纳音乐1.6%,华纳音乐持股、索尼音乐娱乐分别持股腾讯音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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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从“授权范围”一个维度来说,之前就有不少案例存在不公平授权的问题:腾讯音乐的在线音乐、直播、K歌等各平台都获授权使用版权作品,但是,其他平台的使用范围,却往往只有在线音乐播放,业务发展受到很大的局限。

“授权范围、授权金额、授权期限”都不对等的情况下,即使腾讯音乐落实了非独家授权,也不能达到公平授权的目标,行业仍然无法回归合理竞争状态。

而处罚决定书出炉后,就意味着,腾讯音乐在版权谈判、版权合作中,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股权合作,去谋求对其他平台的打压。独家版权模式滋生近十年之后,音乐版权授权,有望真正进入公平授权时代。


结语:反垄断后的音乐市场

应该说,对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的此次反垄断处罚决定书,相关要求是非常明确的,有利于从多方面促进音乐市场转变:如推动竞争焦点回归创新,提升用户体验;有利于版权授权模式合理;有利市场百花齐放;利于培育新的市场进入者,并为现存企业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最终维护消费者利益。

当然,市场的正常化肯定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一方面,决定中要求的内容,还需要一步步真正落地。不管是独家模式的解除,高额预付金的取消,还是落实公平授权等要求,都还有待相关公司及行业不折不扣的落实。这必然还有一定的过程。

另一方面,当前音乐市场所剩玩家已屈指可数,腾讯音乐市占率高达8成,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新玩家何时才能真正大量涌入?腾讯音乐与全球唱片公司形成股权绑定之后,各方面竞争的公平性如何保证?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思考,需要改进。

《处罚决定书》的最后,也专门对腾讯持续履行并汇报相关义务提出了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三年内有权通过监督受托人或自行监督检查腾讯及其关联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三年到期后不再报告。”

这是一个重要的表征,意味着对音乐行业垄断的竞争监管会长期化、常态化,以真正实现恢复健康业态为最终目标。而音乐产业真正迈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也有待更多的破局、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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